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阆中市检察院做实做细“河长+检察长”机制
时间:2020-07-16 15:04:49   来源:阆中市检察院
 
  近年来,阆中市检察院大力加强嘉陵江流域水资源保护,积极构建与当地河长制办公室的联合巡河、信息共享、协同督促等机制,强化“河长+检察长”履职合力,有力加强了当地嘉陵江等河湖水资源
保护,水质达标率由2017年的67%提高到了96%。

  一是建立联合巡河机制
  协调当地河长制办公室,建立检察长与县级河长、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联合巡河机制,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域岸线保护联合巡查,及时发现、介入河湖库堰污染问题,实现关口前移、源头治理。其中,2019年来,检察长作为县级河长或会同县级河长巡河8次,副检察长参加巡河28次。通过联合巡河,现场核查确认入河(湖)排污口66个,督促有关部门拆除网箱拦网养殖60个、取缔“三无”小水电站4座、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七里马家河河道4.3公里;督促有关单位取缔非法砂石码头70家、拆除违建5.3万平方米、修复岸线18.5公里、拆除非法水上建筑55个。

 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
  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联系互动,共享上级转交、群众举报、巡查发现、领导批示等违法行为信息。2019年以来,共享相关信息170余件。阆中市检察院经认真核查,对36件水污染问题纳入公益诉讼线索,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解决,共向职能部门、乡镇(街道)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,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。此外,针对非法排污、设障、捕捞、养殖、采砂、采矿、围垦、侵占水域岸线等涉水违法行为,该院协同河长制办公室及水务、公安、环保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,依法处理违法排污、非法采砂、非法捕捞等涉水违法行为20余起,依法起诉2件。

  三是建立协同督促机制
  检察建议发出后,阆中市检察院及时就案件进展向河长制办公室通报,通过联合督查、共同组织联席会等方式,协同督促、推动相关河流水域污染问题的解决。2019年以来,共督促当地13个乡镇维修、更换、添置了污水处理设备,新建或升级污水排放管网1900余米,取缔乡镇自建污水处理厂2个,沿河重点场镇聚居区新建12台日处理能力30-50吨的一体化临时污水处理设施,规划新(扩)建乡镇(聚居点)污水处理站78处,全面规范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及达标排放;督促阆中古城城区新建污水管网63.8公里、雨水管网32.2公里,进行河道清淤及周边环境整治1.4公里,通过新建截污干管、排水管网清淤疏通等措施,将城区张宪街、阆南桥街等片区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排放至污水厂集中处理,切实加强了阆中古城嘉陵江流域水资源保护。
 
 
编辑:hz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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