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推进“社会治水”,进一步强化媒体监督作用,经西安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同意,西安市将建立“记者河长”队伍,促进河湖长制有关制度有效落实,加快生态恢复“八水绕长安”盛景。
据了解,西安市“记者河长”面向中、省、市新闻机构聘任,人数为15-20名,聘任期限为每期1年,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可参加续聘。“记者河长”的工作职责为:宣传中、省、市河湖长制政策和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、典型经验做法;定期巡查河湖,及时发现河湖管理治理和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,助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;报道全市各级河长湖长治水管水的先进事迹,推动营造全民治水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;跟踪监督全市市级相关部门,各区县、开发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以及各级河长履职情况,曝光各部门、各区县和各级河长湖长工作中不担当、不作为、慢作为等行为。
西安市河湖长办工作人员介绍,对 “记者河长”的基本条件有以下四个方面要求: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爱岗敬业、具有较高政策水平,关注河湖长制和西安治水工作;“记者河长”须为新闻机构的专职采编人员并持有新闻记者证;报名的中、省、市记者均须为驻西安市记者,保证有足够的精力、时间巡查河湖、实地调研; 恪守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报实情,讲真话。
聘任报名从即起至11月10日,上岗履职后,按季度发放“记者河长”巡河相关劳务补助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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